以评星定级为抓手 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021年7月7日上午,市社会组织党委约谈未按要求完成评星定级工作和党员不定星级党组织负责人。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谢志斌与有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各相关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自查、坚决整改、全面提升,视情况对相关党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各相关党组织负责人一致表态,会后将根据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持续查摆剖析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指出,开展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两新工委的有关要求,是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支部组织力,进一步细化社会组织党员管理评价标准,以评促建,不断提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全面检验、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效果,建立健全党支部分类定级的长效机制,激发党组织内生动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积极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党员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基层更好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入实施省、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红苗工程”“红联共建”“三亮三树”等行动,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十四五”、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各项重点任务,提升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法,让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党建强、服务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会议还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指导督促,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好规定、自选动作,拓展方式方法、丰富学习教育内容,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了要求。